三河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拟聘任名单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12-29
来源:三河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
点击次数:14394
字体:[大 中 小]
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,完善社会监督机制,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作用,加快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根据《三河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资格初审、综合评审等程序,拟聘任韩淑红等30名同志为三河市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。现将拟聘任名单公示如下:
一、人大代表(4名)
韩淑红 王明帅 张明杨 高慧丰
二、政协委员(6名)
高富强 霍振林 黄勇昊 王仕刚 张凤博 岳 瑶
三、律师代表(2名)
方海霞 卢 宇
四、机关事业单位代表(3名)
张 杨 刘启云 张新雨
五、企业及群众代表(15名)
李 欢 卜子东 付玉喜 高腾飞 王海涛
徐克刚 金 伟 高海琛 刘士楷 李彦平
马丽彦 李 涛 陈超军 张雪峰 甄 超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(为期7天)
公示期间,如对拟聘任人员有异议,请于2026年1月4日下午 5:00前实名向三河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电话:0316-3211160
邮 箱:sanheyshj@163.com
三河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12月29日

